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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自有业务到第三方卖家
互联网发展到现在,一种很流行的新业务孵化是:大企业首先是为了自有业务发展,构建了一些中后台基础设施服务;发展到某个阶段时,大企业把自有中后台打包成一种产品,对第三方(3P)开放,并从第三方收取费用。
以 Amazon 的线上商城为例,最开始是独家自有业务,后来像第三方卖家开放。目前全球近 600 万商家入驻,3% 左右的头部卖家年销售额超过 10 万美金,1% 的卖家超过 100 万美金。
附图是 Amazon 近年三方卖家服务收入占比。

数据来源
广发证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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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阅读
Amazon
Benedict Evans
Benedict Evans 将 Amazon 的收入结构归为三大类:
(1) Amazon 作为电子商务百货公司,进货卖货获得的收入;这是 Amazon 最主要的收入来源;
(2) Amazon 逐渐发现其他企业可以 “复用” 其基础设施,比如:AWS 或者 Marketplace;
(3) 广告,内容订阅等收入。
需要指出的是,Amazon 的广告年收入大约也有 100 亿美金,主要是站内搜索广告等。
